替莫唑胺胶囊是一种胶囊剂,为咪唑并四嗪类具有抗肿瘤活性的烷化剂。治疗脑胶质瘤,同时具有延长生存时间、提高生存质量的作用。服用替莫唑胺胶囊的患者都应在空腹服用药品,服用替莫唑胺胶囊前后可使用止吐药。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,当天不能服用第2剂。不能打开或咀嚼替莫唑胺胶囊,应用一杯水整粒吞服。

替莫唑胺胶囊

  • 【药品名称】

    交宁 替莫唑胺胶囊

  • 【商品规格】

    20mg*10粒

  • 【生产厂家】

  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  • 【批准文号】

    国药准字H20110153

  • 【功能主治】

    本品用于治疗-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,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,随后作为维持治疗。-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。

  • 【用法用量】

  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 替莫唑胺先与局部放疗联合治疗(同步放化疗期),随后为最多6个周期的替莫唑胺(TMZ)单药治疗(维持治疗期)。 同步放化疗期 口服本品,每日剂量为75mg/m2,共42天,同时接受局部放疗(60 Gy分30次)。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,但无需降低剂量。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≥1.5×109/L,血小板计数≥100×109/L,通用毒性标准(CTC)-非血液学毒性≤1级(除脱发、恶心和呕吐外),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,最多49天。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。在同步放化疗期间应按表1所示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。 表1 同步放疗期间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 a如果符合以下标准,可以继续合并使用TMZ治疗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≥1.5×109/L,血小板计数≥100×109/L,CTC-非血液学毒性≤1级(脱发、恶心和呕吐除外)。更多信息详见说明书